主页 > 新闻中心 > 离婚案例

结婚一天女子要求离婚,彩礼不退拆迁款也要,声称:我是懂法的

婚姻,是一场承诺和责任的盛宴。对男人而言,婚姻是家庭的港湾;对女人而言,婚姻是未来的依靠。这样重要的决定必须慎重考虑。然而,有些女人却将婚姻当成了一种“投资”,试图以此牟取金钱利益。她们把婚姻视为敛财的工具,计算得天衣无缝。然而,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,最终自食其果,就像俗语所说,“机关算尽太聪明,反误了卿卿性命。”


事情还要从肖家一笔拆迁款说起,当地实行“人口制”,家里有几人口就赔偿多少钱,肖某的父母为了多得一笔钱,便希望儿子尽快结婚,也正是因为这个念头,肖某才认识刘某,这个让他“又爱又恨”的女人。

2.jpg


两人是通过婚介所认识的。刘某的要求不低,彩礼15万,男方有房有车。而肖某一家对于刘某各方面条件非常满意,通过婚介所得到了刘某联系方式,约在一起见一面。没过多久,肖家东拼西凑,借了亲戚二十来万,购置新房、新车,并且将彩礼15万元一并给了刘某,两人便在老家结了婚。


事情的发展却并不如肖家所愿,结婚第二天就联系不上刘某,并且二人结婚当日,刘某竟然与肖某分房睡觉。这一系列反常的举动引起肖家人怀疑,于是肖某便寻到刘某的工作单位,可是这一举动竟直接让刘某提出离婚。


结婚第二天,自己的媳妇就要离婚,这简直令肖家人无法接受,可是看到刘某毫不在意的嘴脸,肖某已经意识到眼前的这个女人,从来就没有和自己过日子的打算,自己这是被“骗婚”了。于是肖某要求刘某退还彩礼钱,可是刘某却一口否定“骗婚”,并且大肆宣言:“你们可以去法院起诉我啊,我很懂法的,最多判我退还部分,又不是我逼你们结婚的。”


2.jpg

肖明明白刘婷这么做的原因。他们目前居住的房子即将拆迁,而拆迁补偿款是按人头计算的。多一个人意味着多一笔可观的补偿款项,这是肖明和刘婷多年积攒所不能比拟的。对于肖明来说,如果他能在此时增加家庭成员并获取这笔钱财,那将是再好不过的事情。


刘婷提出了离婚要求,并表示愿意退还部分彩礼。肖明则坚持要求全额返还,并要求刘婷搬离家门。尽管刘婷声称拆迁款归她所有,但最终法庭判决肖明获得全额彩礼退还,并将刘婷从拆迁款名单中剔除。


2.jpg

肖明的父母将拆迁款全部给自己儿子,并将自己的名字从房产证上划掉,是一种赠与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,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,可以约定受赠人不得处分或者不得处分给特定人的附义务。”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九十二条规定,“受赠人未履行附义务或者有其他严重过错,损害赠与人利益的,赠与人可以请求撤销赠与。”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九十三条规定,“赠与撤销后,受赠人应当返还受赠财产或者其价值。”因此,女方没有资格要求分割拆迁款,而且如果男方的父母要求撤销赠与,女方还应当返还拆迁款或者其价值。


女方以为自己懂法,其实是一知半解,不仅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,反而触犯了法律。这种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教育。


×

扫一扫关注 集团官方微信